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1-03   点击量: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安委办〔2026〕6号、陕安委办函〔2026〕126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部署,按照学校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全面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护航学校教学科研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对象为全校所有用于教学、科研、实训的各类实验室,以独立房间作为基本管理单元,包含分散式、开放共享、复合型、交叉学科、移动式实验室。做到所有实验室全覆盖,不留盲区、不漏点位。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各单位要对标安委办〔2026〕6 号文件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聚焦实验室安全突出风险、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重点排查整治八类突出风险问题:

(一)选址布局与设施配备不规范

1.实验室功能分区混乱,实验、存储、辅助、办公区域混设混用,未落实物理隔离措施;

2.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项目未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未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通风、防爆、电气、消防、应急防护、废弃物处置等安全设施缺失、破损、失效,不能满足实验室安全运行条件。

(二)风险评估机制落实不到位

4.实验室立项、设计、改扩建、设备采购、日常运营、实验内容变更等关键环节,未规范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研究内容、危险源类型发生变动,未重新开展风险辨识评估;

5.涉及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重要危险源的毕业设计、科研项目,未提前组织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

(三)日常管理与隐患闭环治理不扎实

6.未落实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未完成实验室定级管控;

7.分散式、开放共享、复合型、交叉学科、移动式实验室,未制定针对性专项安全防控措施;

8.违规搭建、使用非标设备以及临时实验装置;

9.实验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处置流程不规范;

10.实验物料、杂物违规堆放,不同性质物资混存混放;

11.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不完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未实现闭环销号;

12.未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主动报告机制,未鼓励师生主动上报安全隐患。

(四)重点危险源管控不严不实

13.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采购、储存、领用、归还、处置全流程台账不完善、记录信息失真,存在违规采购流转行为;严格落实辐射、危化品许可管理制度;

14.高压、高温、深冷、强磁、强电、激光、高转速、高能量密度等高危设备带病运行,设备老化、部件缺损,安全防护措施缺失。

(五)高风险实验管控存在缺位

15.高风险实验室未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6.高风险实验操作期间无人现场值守,违规准许学生独立开展高危实验;

17.实验人员未按操作规程佩戴安全防护装备;

18.擅自修改实验参数、违规调整操作流程、变更实验条件;

19.高风险点位视频监控、气体泄漏报警、消防预警等安防监测设施缺失、失效;

20.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流程实验,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者落实不到位。

(六)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

21.实验室专项应急预案缺失,未结合风险特点分类编制、及时修订更新;

22.应急物资、安全防护装备配备不足,装备过期失效;

23.未落实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的工作要求;

24.事故处置流程、信息上报机制不健全,存在迟报、漏报、瞒报安全事故隐患。

(七)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达标

25.未严格落实实验室全员安全准入制度,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违规进入实验室开展作业;

26.常态化安全教育、实操实训、警示教育开展不规范,培训频次不足;充分利用线上学习、仿真实操丰富培训形式;  

27.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氛围薄弱,师生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八)辐射源等特殊领域管理不规范

28. 辐射源未落实许可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实验室辐射安全相关管理规定;

29.其他各类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实验室安全隐患。

三、阶段工作安排

(一)摸底建档阶段(11月3日—30日)

各单位需组织开展拉网式、无死角排查,全面梳理并掌握所辖实验室的分布点位、类别属性、危险源类型、高危设备情况、风险等级等基础信息。对照分级分类标准完成风险等级评定,规范建立一室一档专项管理台账,确保底数清晰、情况详实、等级判定准确、要素信息完备。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上述信息录入实验室管理系统的安全信息模块(涵盖防护装备、特种设备<含气瓶>、应急预案、安全设施),完成一室一档电子台账的建立。

(二)排查整改阶段(11月30日—12月8日)

各单位对照八类重点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整改严格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实现全部隐患闭环销号。重点推进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消防等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对排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实验室、实验项目,立即停止实验活动、停用相关实验室,整改验收合格前严禁恢复实验;拒不整改的按规定予以关停处置。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随机抽查、现场核验。各单位专项排查整治自查总结报告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台账》于2026年12月8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413室。

(三)巩固长效阶段 (长期坚持)

系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健全实验室安全动态管理、分级管控、常态化排查、定期督导的长效工作机制。动态更新风险等级、安全管理台账,持续规范危险源管控、设备运维、应急处置、教育培训、智能防控等工作,推动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事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学校安全稳定大局。请各单位将本次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重点工作,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逐级传导压力,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全面排查。各单位立即启动专项排查整治,严格对照排查清单逐项核查,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时保质报送相关材料。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实行清仓见底、闭环销号管理。

(三)彻底整改。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细化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以过硬的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不留后患,以专项整治扎实成效护航学校教学科研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闫炜  15398099309

 

附件:

1. 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台账

2. 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3.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4. 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