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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30   点击量:

关于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实验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全省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工作方案》工作要求,为深刻汲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压紧压实实验室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火灾事故发生,现组织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自查工作,请各单位严格对照排查要点,全面开展拉网式自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落实隐患闭环整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排查重点

(一)消防器材:核查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配置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防火门、防火分隔设施能否正常使用,相关器材设施失效或损坏的,及时报送保卫处更换。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易燃易爆试剂、危化品储存、领用、使用、处置是否规范,严禁超量存放,杜绝违规储存、混存混放问题。

(三)易燃物杂物:及时清理实验室、楼道内纸箱、塑料、包装物等各类易燃可燃杂物,不得在室内、外墙周边堆放可燃物。

(四)电动车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严禁在实验室内、楼道、实验室门口停放、充电。

(五)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堆放设备、杂物堵塞占用通道,不得封闭安全出口。

(六)气瓶气罐:各类高压气瓶固定牢靠,做好防晒隔离,减压阀、管路完好无泄漏,分类分区存放,远离热源火源。

(七)用电安全:检查电气线路有无老化、私拉乱接现象;大功率实验设备使用管理规范,人离断电;杜绝违规插接插排,消除电气火灾风险。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建档:各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逐项对照以上要点开展自查,建立隐患问题台账,明确隐患位置、问题描述。

(二)闭环销号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务必立行立改;不能即时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落实临时管控措施,严防风险升级,实行隐患销号管理,杜绝虚假整改。

(三)强化宣教防范:组织实验室师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悉疏散逃生方法,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请各学院督促所属实验室认真落实本次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10月11日将《实验室消防安全自查隐患登记台账》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41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980713@xpu.edu.cn。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