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院级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
第三批次设备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全体师生员工:
依据《西安工程大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26〕31号)相关规定,我校遵循成本补偿原则,对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实行开放共享、有偿服务管理。本批次针对2026年1月-7月购置并验收通过的符合共享的21台仪器设备,经依托单位申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审核论证,并同财务处会商,报经主管领导审定,最终确定收费标准,现予以公布。
如需查询各仪器设备详细性能指标、预约方式及对接联系方式,可通过以下渠道登录查看:
移动端:西工程大APP—服务大厅—实验室管理/仪器预约;
PC端:学校官网—网办大厅—服务篇—网通办—实验室管理。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