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公用房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4   点击量:


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用房管理,盘活公用房资源,提高现有公用房使用效益,更好的满足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各教学单位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盘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公用房是指由学校建设或经学校批准各单位建设的,用于教学、科研、后勤服务、产业、办公用房及各类附属用房等。通过全面盘点两校区公用房资源,做到学校所属每栋楼每间房屋使用有明确单位,有合理用途,有具体责任人,管理有保障,使用更规范,探索逐步建立公用房基础统计数据平台,为学校下一阶段公用房分类管理和绩效改革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公用房资源盘点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各教学单位参与组织实施。教学单位成立公用房自查小组,组织开展本单位公用房自查工作。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排查各自使用的公用房资源。

三、实施方案

(一)第一阶段:各教学单位自查、登记上报资料

1.自查范围教学单位凡在两校区使用,无论用途,均在自查、登记范围内。

2.各教学单位按照公用房用途分类统计。具体分类如下:

1)教室:各种一般教室(小教室、中教室、合班教室、阶梯教室)、制图教室、艺术教室及附属用房等。

2)实验实习用房:教学实验用房(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所需的各种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及附属用房);实习实训用房(包括工程训练中心);教师工作室、研究生工作室、自选科研项目及学生科技创新用房;研究生实验研究补助用房。

3)专职科研机构用房: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专职科研机构所需的实验室、研究室、资料室、咨询室等专业用房及少量配套的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等。

4)室内体育用房:风雨操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乒乓球(羽毛球)房、体操房、体质测试用房及器械库、淋浴、更衣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

5)师生活动用房: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心理咨询、帮困助学、勤工俭学、就业指导、文娱活动等用房,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活动及管理用房。

6)会堂:具有集会、演出、学术报告、校际交流等活动功能的用房。

7)继续教育用房:主要用于继续教育的办公室、学籍档案室、资料室、会议室等用房。

8)院办公用房:院系党政(团)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研室、学籍档案室、资料室、会议室及接待室等。

(二)第二阶段:汇总、核查和现场确认

1.资产与实管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和初步核查。

2.资产与实管处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核查组进行现场逐间确认。

(三)第三阶段:工作总结

1.资产与实管处核实后登记造册。

2.资产与实管处盘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学校公用房系学校重要公用资源,是学校发展的重要保障,公用房盘点工作是做好学校公用房资源保障的基础工作。各教学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公用房盘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二)教学单位认真、全方位开展自查工作,严防错报、漏报及瞒报现象,保证上报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各教学单位将使用房屋的楼号、房号、使用面积、房屋用途等信息,按要求的格式认真填报,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53月21日前交资产与实管处房产管理科临潼校区行政楼40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到469962066@qq.com。

)有疑问之处请联系:李智斌,联系电话81369228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教学单位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