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校级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首批仪器设备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西工程大校字〔2025〕11号),学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按成本补偿原则,实行有偿服务。校级开放共享平台首批50台套仪器设备,经过依托单位申报,科技研究院审核论证并会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等程序,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现予以公布。
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及联系方式,可登陆西安工程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https://sysglxt.xpu.edu.cn/)查询。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技研究院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