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寒假即将来临,为保障放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杜绝火灾、偷盗、漏水、电器故障等意外事故的发生,请各学院(部)在放假前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并做好寒假期间有关工作:
一、对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及实验室使用的电器设施进行严格检查,做好应对极端天气变化影响的防范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因漏水引起损失;对危险化学品库存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现存的易燃、易爆品及药品应采取妥善安全保管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形成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将隐患台账于1月13日前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假期中有科研任务等的教师、研究生、本科生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应向学院报备。学院应要求教师、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使用记录,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落实导师负责制,导师和指导教师应随机到实验室检查安全、指导学生实验。在使用实验室的过程中,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应要求教师、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使用记录;实验过程中禁止实验人员离开,禁止在实验室中使用违章电器;使用化学品,尤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气体等,应做好详实记录,及时收集危险废物;使用空调、烘箱等加热装置时,严禁实验人员中途离开实验室,做完相关实验后离开实验室时,关闭相关装置,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假期中使用实验室,由各单位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并于1月13日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备案中要明确使用负责人和联络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凡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必须经安全检查后封闭(贴封条)。
四、在寒假期间,各学院(中心)对本单位的机房、多媒体教室、精密贵重仪器、化学品存放点、在建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实施安全巡查措施,并做好巡查记录。如遇极端天气,各单位应及时安排专人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避免造成损失。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寒假安全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应通知到每一个实验室和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学生。学校将于放假前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假期中,随机对全校实验室进行抽查。
寒假期间如遇实验室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校总值班室报告,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徐锟 电话:1357228578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