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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大实验字〔2012〕2号

发布日期:2021-04-14   点击量: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校学科、专业建设的发展,加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保证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有效调动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参与开放服务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是指:

(一)单价为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

(二)单台(件)价格不足10万元,但属成套购置的,或需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仪器设备;

(三)国家科委颁布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目录》中的二十三种仪器设备;

(四)学校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为贵重、稀少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统一纳入学校管理平台,实行仪器设备考核制度,统筹规划、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对外服务,努力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

二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第四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要求配备业务能力强、能独立操作仪器设备并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进行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须报主管部门备案。使用仪器设备者均须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调离前应先配备好符合条件的接替人员,并报主管部门更新备案。

第五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管理单位逐台制定管理制度。学院领导应经常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管理及使用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操作及仪器设备带故障运行。管理制度应包括:《仪器设备原理图》、《规范操作程序》、《维护保养、维修、安全等注意事项》、《管理及使用人员岗位责任》、《检查考核制度》、《技术资料档案》(包括论证报告、合同、说明书、操作手册、电路图、配件清单)等。

第六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逐台建立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记录,管理及使用人员应及时如实记录设备使用时间、使用人、承担的任务、测试的结果等运行情况;及时记录设备出现故障的时间、原因、维修时间、维修单位及人员等,长期保存。

第七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组织修复。出现较大事故,负责人(或当事人)须写出详细的事故报告,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仪器设备管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联系仪器设备生产厂家做技术鉴定,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分解。若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或科研等原因需要进行拆、分的,须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多年,确属陈旧过时、技术落后、性能指标明显下降的可降档使用,由管理单位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降档申请表》,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作为一般仪器设备管理使用。

第九条 因技术落后、损坏、无零配件或维修费用过高,已无教学、科研利用价值,确属报废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第十条 免税进口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海关监管期内,不得挪作他用或转移到非教学、科研单位;仪器设备报废时,须向海关申请办理撤除监管手续。

第十一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应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对外开放,积极开展技术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把学校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视为己有,独自占用。

三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主管部门根据我校现有仪器设备分布及在学科、专业的应用情况,制定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共享目录,在学校主管部门网页发布。凡使用本单位管理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须做好使用记录;使用非本单位管理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须向仪器设备管理单位申请,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经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做好使用记录。

四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考核

第十三条 学校每学年考核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每学年终,仪器设备管理单位按照《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评价表》,自行考核所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学校主管部门组织检查、核实,重点考核使用机时、人才培养、科研成果、功能利用与开发及管理状况(使用维护记录、规章制度执行)等。

第十四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实行奖惩制度,对管理规范、仪器设备利用率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追究责任。

五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实验室管理处。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1. 国家科委颁布的23种大型精密仪器目录

2. 西安工程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降档申请表

3. 西安工程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

4. 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国家科委颁布的23种大型精密仪器

03040701 透射式电子显微镜

03040702 扫描式电子显微镜

03040703 电子探针

03040704 离子探针

03030714 质谱仪

03030706 各种联用仪

03040428 X光荧光光谱仪

03030502 X射线衍射仪

03040427 红外分光光度计

03040426 紫外分光光度计

03040429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03040418 光电直读光谱仪

03040430 激光拉曼分光光度计

03040428 荧光分光光度计

03030709 核磁共振波谱仪

03030601 气相色谱仪(层析仪)

03030710 顺磁共振波谱仪

03030610 液相色谱仪

03030901 氨基酸分析仪

03030707 电子能谱仪

03060113 差热天平

03030215 差热分析仪

03061703 超速离心机

03040134 图像分析仪

附件2

西安工程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降档申请表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管理单位


仪器设备编号


购置日期


单价(万元人民币)


降档申请理由:

管理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主管部门

专家鉴定意见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主管领导

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西安工程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申请表

申请单位


仪器设备名称


计划使用机时


主要用途

教学:□ 科研: □ 社会服务:□

主要使用内容: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意见

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仪器设备所在

实验室

意见

实验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仪器设备管理部门记录

实际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使用: 机时

管理人员签字


附件4

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 )学年

学校名称:

仪器所在单位:

仪器名称及规格型号:

仪器编号:

单价(人民币万元):

购置日期:

评价日期:

仪器负责人:

学校审核意见(签字盖章):

序号

项目

权重

内 容

数量

满分

评分标准

分项得分

小计

加权得分

1

机时

利用

35%

有效机时


100





定额机时


2

人才培养

20%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100

10分/人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


3分/人


进行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1分/30人


3

科研成果

25%

国家、国际奖


100

80分/项




省、部级奖


60分/项


校级奖


20分/项


核心刊物


5分/项


4

服务收入

15%

校外服务收入


100

5分/千元




校内服务收入


5

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

5%

原有功能利用数


100

(功能利用数/原有功能数)X100%

100%60分

≥80%48分

≥60%36分

≥40%24分

≥20%12分

<20% 0分




原有功能数


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10分/项




合 计




填表说明

一、范围

此评价体系适用于各类高等学校03、04类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通用和专用仪器设备,对具特殊用途的贵重仪器设备可进行单项或选项评价。

二、规定

此评价可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档次的仪器设备效益标准。共分五大项,14个数据项。仪器设备工作人员负责填写14个准确的数据(空项填零),交学校设备主管部门核对数据。核对无误后,计算得分。根据得分确定:

优秀设备: 总分≥90分以上;

良好设备: 75分≤总分<90分;

合格设备: 60分≤总分<75分;

不合格设备: 总分<60分。

三、数据填写

(一)机时利用

1. 定额机时

03类仪器仪表:

通用设备:1400小时/年

公式=7小时×5天×40周=1400小时

专用设备:800小时/年

公式=4小时×5天×40周=800小时

04类机械类:800小时/年

公式=4小时×5天×40周=800小时

2. 有效机时

必要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须的后处理时间

(二)人才培养

1.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系指通过各种培训取得独立操作证书并经主管部门承认具有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数。

2.在指导下能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系指在仪器设备工作人员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实验的人员数。

(三)科研成果

各类奖中包括同级的奖项、同级别的发明及已授予的专利。

(四)服务收入

服务收入系指对校内、外服务的测试费,不包括本机组的科研费收入。

(五)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

1. 原功能数系指仪器设备本身原有的功能数。

2. 新增加功能系指自行研制开发,包括档次升级、技术改造及引进先进的软件功能等。

3.功能利用数包括新增加功能利用数。

有效机时数

查使用记录

定额机时数

查本说明的三(一)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查有关证件或考核审批记录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人员数

查使用记录操作人员名单

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查演示实验记录

国家、国际奖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省、部级奖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校级奖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核心刊物

查本年度出版的刊物

校外服务收入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账证明

校内服务收入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账证明

原有功能利用数

查实验内容记录

原有功能数

查仪器设备说明书

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看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演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