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员的责任意识,明确其职责和权限,促进我校国有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学校要求各单位务必重视兼职管理员的配备工作,并开始填报《西安工程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员信息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依照《西安工程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员管理办法》(工程大资产字[2012]4号)第一章第四条之规定的名额数(由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每年核定调整),结合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工作情况,认真筛选申报,配备人员要确实肩负起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应职责;有两名及两名以上兼职资产管理员的单位应指定其中一名为主要责任人;
二、兼职管理员要准确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员信息表》(见附件);
三、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资产管理平台由原北化系统更换为久其系统,并已进入正式运行阶段,为了尽快授予兼职资产管理员开放登陆、查询、操作等权限,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21日(本周五)下午4:00前将信息表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科(22-8楼407室,咨询电话62779084);
四、为了便于工作、及时沟通交流,请各位兼职资产管理员加入到“固定资产管理员群(QQ号229186429)”;
五、各单位兼职资产管理员存在增减或岗位调整变动的,请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书面修改信息。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3月19日
西安工程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员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