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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规定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对校属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

三、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权属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登记入账、调拨、统计报告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处置审批手续,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五、负责学校土地、房屋的统计和权属管理,对土地、房屋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督查;

六、负责学校办公用房的配置管理,负责学校家属区住房、单身公寓的分配(出售)和调整工作;

七、负责全校住房公积金的核对、汇缴及有关工作;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月报、年报等统计汇总及数据上报工作;

三、负责起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四、负责制定年度机关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

五、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分类登记、建立账卡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调拨、调配等工作,促使资产发挥最大效能;

七、负责办理学校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手续及账务处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校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员的工作指导和培训工作;

九、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房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学校住房管理规章制度和房改委决议;

二、负责学校教职工住宅、教工单身公寓、公房管理办法及分配方案的调研、论证、起草工作;

三、负责办理学校教职工住宅、教工单身公寓、公用房的分配、调整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房产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

五、负责学校土地产权管理工作,办理学校土地的统计、上报数据工作;

六、负责学校房产登记、清查、统计上报工作;

七、负责学校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转移工作;

八、负责房屋权属登记证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房屋固定资产入账等工作;

十、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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