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学院、材料学院、机电学院、电信学院、计算机学院、环化学院、城市学院、理学院、新媒体艺术学院: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学院及学科专业调整方案》(西工程大党字[2017]52号)有关规定保证学院及学科专业调整及资产交接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维护学校资产安全完整,落实资产管理责任,为后续教学、科研等项目资产购置建账工作顺利开展,现就资产分割和移交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变动人员离开原单位时,原则上“人动资产不动”,在离岗前务必做好资产交接工作。
二、办理移交手续:
1.岗位变动人员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固定资产移交/调拨单(试用)》,一式三份。
2.资产管理员要与移交人、接收人共同核对移交人名下的全部资产,确认资产二维码粘贴到位,核对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等与实际情况相符。
3.资产分割和移交以及新单位开户等工作务必于2018年5月31日前办结,请相关单位委派专人与国资处资产科联系(联系电话62779084/62779085),逾期未完成单位后果自负。
三、资产管理员发生变动的,请及时确定新的资产管理员,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请部门负责人督促资产管理员做好资产管理交接工作,久其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未完成的资产调拨、信息变更等工作由原资产管理员负责完成。
附涉及学院和学科专业调整情况:
1.原纺织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调整到材料学院;
2.原机电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调整到材料学院;
3.原电信学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调整到机电学院;
4.原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调整到电信学院;
5.原环化学院建筑类专业调整到城市学院;
6.原机电学院“工业设计”专业调整到设计学院;
7.艺术工程学院的环境设计、理学院的力学师资队伍及相关资源调整到城市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