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保障干部工作岗位变动中资产交接等工作规范有序,维护学校资产安全完整,落实资产管理责任,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西工程大资产字[2012]3号)有关规定,现就资产移交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变动人员在离岗前应当做好办公资产交接工作,岗位变动人员离开原部门时,原则上“人动资产不动”。
二、办理移交手续:
(一)岗位变动人员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固定资产移交/调拨单(试用)》,一式三份。
(二)资产管理员要与移交人、接收人共同核对移交人名下的全部资产,确认资产二维码张贴到位,核对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等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资产移交自干部任免文件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