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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
2017-10-09   审核人:

校属各单位:

为保障干部工作岗位变动中资产交接等工作规范有序,维护学校资产安全完整,落实资产管理责任,根据《西安工程大学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西工程大资产字[2012]3号)有关规定,现就资产移交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变动人员在离岗前应当做好办公资产交接工作,岗位变动人员离开原部门时,原则上“人动资产不动”。

二、办理移交手续:

(一)岗位变动人员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固定资产移交/调拨单(试用)》,一式三份。

(二)资产管理员要与移交人、接收人共同核对移交人名下的全部资产,确认资产二维码张贴到位,核对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存放地等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资产移交自干部任免文件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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