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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管理
提取住房公积金重点注意事项
2014-04-23   审核人:

1、凡购买预售商品房、现房、二手房的教职工,请仔细核对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的签订日期,在该合同签订之日一年内您可依照“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所需资料”准备材料提取,若合同超过一年不予提取。

2、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的,子女姓名必须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排位第一的,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在一年内的方可提取。

3、贷款购房的教职工,夫妻双方累计(指自开始提取住房公积金以来每年累计的)提取总额超过贷款本息的不予提取。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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